家庭友善政策的目的,就是希望市民在家庭和工作之間取得平衡,我建議政府需要在時間上、財政上、服務上能夠想方設法協助這些在職家庭,尤其是中產;此外,不少家庭的子女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政府仍須加大對這些家庭的支援力度;現時本港的主流,仍是先結婚後建立家庭,政府宜提供更多婚前婚後的輔導服務,緩解在職家庭的糾紛。
希望當局能在促進殘疾人士參與文化康體活動方面,制定更全面的策略,並為不同需求的殘疾人士提供適合的環境和支援,從而提升他們的身心健康和社交融入程度。
當局可參考澳洲《Aged Care Act 2024》,該法例詳細規範了受保護資料的界定、資料管理、責任分配等問題,為相關系統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希望當局能夠建立一套完善的資料管理系統,並通過法律和制度確保其有效運作,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
今日,我出席新來港人才快速融入香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就「協助新來港人才了解本地生活和文化的措施」議題發表個人意見。
今日,我出席研究人口政策和措施小組委員會會議,討論近年引進人口政策的成效及未來增加人口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