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政府將物業管理與香港城市發展緊密聯繫起來,將大廈管理問題、舊樓修繕問題及物業所在的社區建設和管理問題進行統籌管理,並全面更新和檢視現時法例。
工廈活化行了十多年,因種種因素,步伐太慢。既然我們在某程度上(至少在劏房租管條例下)「接受」工廈作劏房,為何不能在特別情況及批准下容許其他非工業用途在工廈生存?
近日觀塘駱駝漆大廈的地政總署執管行動事件惹來社會廣泛關注。此次執管行動卻造成了小商戶和廣大市民的心慌,在香港想做小本生意、想「食平啲」,是否真的完全冇辦法呢?今次地政總署是否有考慮過當區的環境及民情民意呢?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唯一的辦法呢?
今天中午,我走進觀塘駱駝漆大廈,隨着近日政府宣告「嚴格執法,打擊工廈違契經營的店舖」,大廈中許多店舖已經關上大門,生意比以往明顯遜色。當我嘗試關心而接近大廈商舖的店主和售貨員時,他們卻表現慌張,立即「落閘」拒談,看到他們這樣恐慌,有點感慨。
凡事都講求目標及策略。救活夜經濟是否我們的旅遊業策略之一?若是,我們是否需要一套全面的執行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