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應課差餉租值為 550,000元以上的物業,將按累進方式以8%以及12%徵收,部門表示是按照「能者多付」原則所界定,惟與政府早前同樣以「能者多付」原則所規劃的薪俸稅調整相比,累進比例似乎並不統一。問當局能者多付下,何謂「能者」?當局又有否評估是次調整對物業市場的影響?
我明白現時政府需要積極開源,惟政府應定期審視差餉累進制度的實行情況和影響。舉例而言,有部分退休人士主要依賴租金收入維生,但現時管理費連年攀升,一個港島區千餘呎連車位的住宅單位,管理費動輒逾七千元,連同擬增加的差餉,再加上地租,已佔月租收入的一大部分,這大有可能增加部分退休人士的經濟和生活負擔。
審慎而言,「能者多付」的原則或令社會上最頂層收入人士感到不公,更可影響外地投資者對香港市場的觀感,長此下去似乎不利於本港的投資環境。在目前政府財政狀況不理想的情況下,如何既能開源節流,又可創造更優質的營商環境吸引投資,是政府值得仔細衡量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