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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立法會會議|《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二讀

隨著2047年的來臨,越來越多市民近年關注2047年後物業的續期安排。不確定的續期安排更加會影響物業的按揭年期。

打從上屆政府開始,有專業團體透過不同渠道關注2047年後官契續期的問題,高興見到今屆政府回應市民的關注,積極處理官契續期的事宜,唔需要令市民、投資者和金融業界再「估估下」。

對於將會在2030年12月31日後才到期的官契,政府將會在官契到期前的6年刊登續期公告。對於能否推前「六年」,令政府再在續期前一段更長的時間通知有關地段的續期安排,法案委員會的成員也有討論,但經平衡政府作為業主的權益、對市民及投資者的確定性,我本人認為在到期前六年發出續期通知也屬合理的安排,好讓政府能有序處理即將大量到期的官契。

條例草案首次引入不予續期列表,指出哪些地段會不作續期,我期望政府必須向公眾清楚解釋不予續期官契的政策原因及背後操作,避免令公眾作不必要的憂慮和猜測。

條例草案用一個最簡便的方法處理續期,要續期的物業業主並不需要簽訂任何文件,政府只需通過是次條例及日後的刊憲,就能夠完成續期的手續,這個確實是利民便民的良策。

有一點希望一提的,法案委員會在林健鋒主席帶領下,非常有效及仔細處理及討論條文,感謝主席有耐性容許各委員理性討論,而更值得一提的是發展局的官員在審議議案時細心聆聽議員的意見,亦採納了不少意見,至今天即將表決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