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暫緩徵費的後續工作,政府早前與指定袋生產商簽訂共約10億元合約。請問當局,暫緩的決定會否令政府出現違約、賠償風險?另外,目前全港指定袋庫存量為兩個月(即大約1億多個),局方表示會向所有公屋戶每月派發20個指定袋、為期半年。我認為這些袋牽涉眾多納稅人的金錢,不應隨意處置。
二、都市固體廢物可分為家居及工商業,留意到本港過去22年的家居廢物量有下降趨勢(約一成),反而工商業廢物量增加約2.4倍。請問當局,會否採取不同的減廢策略以有效降低家居及工商業廢物量?
三、政府過去20年來多番強調要做好源頭減廢,不過至今仍停留「只談不做」階段。請問當局,如何讓大眾信納局方堅持實踐減廢回收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