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局回覆提到,私隱專員公署會透過電視台、網上平台等宣傳渠道,加強銀髮族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關注。不過,上述的宣傳建議與署方過往做法似乎是一式一樣。請問當局,有否嶄新的宣傳渠道以提高銀髮族保護個人私隱的意識?以及,局方可否詳細提供來年涉及銀髮族群體的宣傳及人手培訓開支?
二、我留意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過去多年只進行兩次修例,未能追上科技發展的步伐(尤其AI人工智能)。請問當局,有否預留足夠資源以應付日後的修例工作?
三、關於選舉事務,當局將“檢討選舉安排,以期在日後選舉中引入高效和人性化的措施”納入今年度内需要特別留意事項,相信當局提高科技應用可為選舉事務處減省行政開支。請問當局,如何就申報選舉開支事宜以制訂便利候選人的電子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