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關注使用酒店/賓館做過渡性房屋的問題,當局回覆文件中指,2021年4月至2024年2月用接近1億元資助9個項目,提供838個單位,當中共資助60間賓館牽涉385間房,支出3700萬。換言之,政府每年資助每個賓館房間用作過渡性房屋的支出為32000元,數目不小。然而,賓館用作過渡性房屋,除成本、環境外,還有諸多限制,包括不能煮食等。當局答覆中指,先導計劃不會再接受新申請,但若個別賓館業主有意延長,當局會考慮。鑑於近日舊樓火災及複雜環境,請問當局會否重新考慮再延長用賓館作過渡性房屋的安排?
二、關於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工作組指會在10個月內提交報告,理論今年8月就應準備好相關內容。請問當局,會否如期提交報告?另外,工作組增設3個為期3年的非首長級職位,劏房並非新鮮事物,為此增設3個職位會否浪費公帑,當局是否確實無人才和人手?
三、關於南昌220過渡性房屋拆卸、運輸及翻新等費用,當局回覆並無建築組件的拆卸、運輸、翻新和存放等分項明細開支,且很難進一步分拆有關數字。對此我表示異議,組件拆卸特別是大量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理論上其成本非常具參考價值。請問當局,為何不要求相關承辦商就拆卸組件獨立報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