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局回覆提到,涉及樹木管理 的部門及外判人員數量為1559人,而各部門於2023-24年度向有關承辦商批出合共5億元的樹木管理服務合約。請問當局,各部門及承辦商的樹木管理人員之間會否出現工作範圍重疊、工作準則不一致的情況?如何更好地統籌不同部門的樹木管理人員?
二、當局回覆提到,因八號或以上風暴信號生效後的塌樹數目由2022年的1322宗急增至去年的4790宗。請問當局,有否措施去應對日後極端天氣常態化所帶來的頻密塌樹事故?
三、我留意到各部門的樹木管理人員總數由2021年的1333人增至2023年的1559人,升幅約為16%。請問當局,會否借助科技來解決上述人員總數持續攀升的問題?
四、關於文物保育 ,政府給予的保育資源不足,每年只得2億元撥款去管理79幢保育建築物,而部分保育景點每年更只有約三百至一千人參觀 (例如:新圍十號舊民居、馬場先難友紀念碑)。請問當局,在大力推廣文化旅遊的同時,會否加強宣傳及推廣工作以提高法定古蹟和歷史建築的參觀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