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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第九節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

今日,我在第九節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提出了以下關注:

一、關於滲水辦,當局回覆文件中指,2023-24年度食環署及屋宇署負責處理滲水個案的人手為354人,總開支約3億5000萬元。2023年接獲個案的數目為45033宗,但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的個案僅有5794宗。就此請問局方,為何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的比例如此之低?以及,根據上述數字計算,平均每宗個案的支出逾6000元,此開支高昂的原因為何,可否改善效率?

二、關於街市管理,當局回覆指用於公眾街市的總開支約10億元。數字驚人,令人匪夷所思。而當局並無備存個別公眾街市管理開支的分項數字,且攤檔出租率達90%的街市不足一半,成功出租率亦逐年遞減。請問當局,如何利用10億元的巨額開支切實改善街市管理?以及,為何無備存個別街市的管理開支分項數字,如何確保個別街市有效進行街市管理?

三、有關食肆露天茶座,當局指處理個案申請時間的中位數為23個月,在2023年的98宗申請中更有52宗撤銷或放棄申請個案。請問當局,為何處理申請的時間如此之長?撤銷/放棄申請的個案是否受到申請時間過長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