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於當局答覆只簡單概述開設編外職位的原因為政府運作需要以及有充分理據,並未確切地提供開設編外職位的客觀原則。請問當局,除了上述兩項考慮因素外,開設首長及非首長級編外職位的詳細準則為何?
二、當局答覆列出了過去五年的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數目呈下降趨勢,不過現時仍佔公務員編制總數的5% (即9468人)。請問當局,可否告知聘用最多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政府部門為何?聘請有關職位的詳細準則為何?
三、當局答覆提到,各部門可在不超出編制、撥款上限以及運作需要的情況下開設非首長級有時限職位,因此沒備存過去五年的有關數字。請問當局,收集各部門的有關數字是否存在行政及管理上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