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回收設施,做好垃圾分類措施。當前無論是固體廢物回收或是廚餘回收等方面,都遠未達預期。
二是明確垃圾徵費的焦點及目標,重點應在「環保」而非「錢」。現時社會討論和爭議的重點大多聚焦於垃圾袋的價格和質量,而環保才是垃圾徵費的終極目的,擺錯焦點只會適得其反。
三是重視市民的便利性。通過先行先試可見,當局對執行細節的部署未必周詳,未有完全考慮市民生活的細節及便利。
在目前香港的經濟環境之下,選擇當下時機推行垃圾徵費未必合適,社會各界及市民對政策信心不足,若倉促硬推,效果難達理想。
垃圾徵費政策要從長計議。當局應充分考慮基層市民的生活狀況,把握一至兩年的關鍵時期,做好分類與回收,並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引導,設立里程碑或階段性目標,為今後在適當時機更好落實垃圾徵費打下基礎,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