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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

今早,我出席《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聽完現場不同團體意見後,我在會上提出以下幾項關注,希望當局予以重視:

一、條例草案中建議將非指定地區樓齡界乎60-70年的私人樓宇強拍門檻訂為70%,本人理解大眾因此而感到憂慮。希望局方採取科學為本原則審視及調整強拍門檻。

二、條例草案將適用於大、小規模舊樓,本人認為局方仍以少於十層唐樓的思維去看待舊樓重建,低估了因拆卸舊樓後受影響戶數量大增的可能。另外,60年樓齡大型舊樓群的數量將會隨時間而倍增,例如:電車路旁的舊樓群大多已接近或超出60年樓齡而被納入降低強拍門檻的範圍。以一幢伙數三百的非指定地區舊樓為例,局方若果將現時80%門檻改為70%,受影響業主數量達90戶,因此局方最新修訂的門檻將會牽連甚廣。

三、政府須明白降低強拍門檻並非推動市區重建的唯一選項,政府可扮演主動角色去加快市區重建步伐。以新加坡為例,雖然強拍門檻仍維持80-90%水平,但當局已制定《土地業權(分層)法》(Land Titles Strata Act),積極協助及鼓勵受影響業主集體出售業權予發展商。上述例子反映外地政府會因時制宜,制訂多元化制度去處理市區重建問題。期望港府採取積極態度,協助小業主召開大會及達成集體出售業權的共識,長遠而言有助舒緩逾萬幢舊樓老化失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