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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再推租置

這兩天有意見提到重推租置,以助政府增加收入,這個又恕我難以認同,千祈唔好呀!

租置看起來是對居住在公屋單位的市民好,但卻有違公屋精神。公共房屋是公共資源,原意是向買不到樓的基層市民提供租用居所,何會突然間可將公共資源私有化?八十萬建築成本加地價,僅以三十萬賣出,完全不合乎公共資源運用及經濟邏輯。

租置的另一大問題是將原本歸一業權分散,大部分租置屋邨也不是全部屬於小業主,部份單位仍屬房委,結果業權分散,日後重建極其困難。

屋邨管理又是另一頭痛點,居屋管理困難,更可況是公屋?在租置的邨,住戶有租有買,大家的居住理念和要求不同,管理維修的尺度很難有共識,日後大型維修必然出現爭拗。

粗略計算,假設一個單位三十萬,賣三萬個才90億,還未夠起第一期簡約公屋,值得嗎?政府經常說很難得才覓地建公屋,還有以十年計的前期工程,既然用上多年心血和市民的血汗錢才起到公屋,怎可違反建屋原意,隨手低於成本出售?

政府提供的公屋、資助房屋如居屋多年來停留在舊路,沒有按質量、人口推算、家庭及市民實際住屋需求、財政承擔等角度作深入研究。我們在房屋問題上欠缺方向策略,長遠房屋策略基本上祇談建屋數字,沒有策略可言,亦沒有對資金運用仔細的想。其實任何公共資源也是計數,房屋這一塊,完全沒有一套穩妥的financial model 是不行的。今天我們盲目的起公屋,錢從可來,日後維修保養上百萬個單位怎辧?現時房委會極大部份的收入用於人工及屋邨維修保養,他日公屋倍增,房委會又怎能應付呢?

在政府收支來看,我們的出水口多且大,入水口少。希望房屋局除了忙於遊走各大簡屋地盤,真的要多思考,為未來整體公共房屋策略制定一個在財政上可持續發展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