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何謂真正的「盛事」?盛事和普通的大型活動不可混為一談,早在上世紀80年代已有就「盛事」對旅遊業發展的相關研究。根據研究報告,「盛事」要具備一定條件,即要吸引大量遊客(特別是國際遊客)、引起國際人士或國際媒體的關注、通常耗資巨大以及對本地人口及經濟環境產生相當大的影響等。只有這類文化體育活動才能被稱之為「盛事」。
盛事「貴精不貴多」。近年,政府或民間常常把一些密集式的普通旅遊活動宣傳為盛事,活動越攪越多,令人眼花繚亂。然而,盛事強調「質」而非「量」,香港這兩年亦有舉辦盛事的典範,例如Art Basel、國際七人欖球賽、有80支隊伍參與的國際冰棍球比賽等等。舉辦盛事對一個城市的意義重大,可以推動城市更新、促進基建、對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有所助益,同時也對社會環境有良好影響,有助提升城市形象。
怎樣才能舉辦成功的盛事?首先要有改善社會及市民生活的願景,有關願景要獲得社會認同,所有持份者及市民都要能投入和參與,更為重要的是要量化盛事的經濟效益。
希望政府能「停一停,想一想」,不要一味去追求百花齊放、舉辦大量密集的活動。相反,應為盛事作周詳而全面的計劃,並聘請專家和專業人士進行籌謀,這樣才能重振香港「盛事之都」的美譽,令香港光芒再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