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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香港夜晚不繽紛

昨晚看完網球比賽,到天后電氣道吃晚餐,坐下來大概八點四十五分,正在享用晚餐之際,九時十五分左右,待應通知last order,當刻想:嘩,九點十五分last order,連咖啡也要「叫埋」,實在太早。

要香港在旅遊業真正重新起飛,夜間真係唔可以「靜鷹鷹」。不過我所講的熱鬧,並非祇是攪夜市,而是要有各式各樣的活動,例如餐廳、酒吧、live band、購物點、按摩店等。

如果我們九點過後靜哂,遊客係唔會覺得盡興,哪有遊客會旅遊時夜晚在酒店房內睇電視?除非去溫泉和滑雪旅行,你才會喜歡夜晚靜靜地休息吓。作為城市遊,夜生活是必要的。

暑假時到了維也納,當地十二時過後,市中心還有不少露天茶座坐滿遊客,商店關門,遊客冇地方去,唯有去餐廳傾吓偈。在吉隆坡的Pavilion地下的餐廳, 十二時還座無虛席,full menu停了,也來過snack menu加飲品,務求令您的錢包輕D。我們何止要留遊客住多一晚,我們應該想辦法要令遊客開心在市面消費,夜D才回酒店。要賺遊客錢,也要提供地方供他們開心消費。

今早打開香港的官方網站,看看我們怎樣向遊客推介晚間活動。首先第一段說有霓虹燈點綴,似乎有點誇張。再看下去,見到推介的夜間去處,有廟街、女人街、鴨寮街、LCX、APM、Donki,還有便利店。我唔知文章的所謂夜是幾多點,是八點定係十點?

此外,我經常提到,香港的公屋愈起愈遠,做服務業的基層市民夜間收工,真係迢長路遠,若十時打烊,也要十一時多才回到家,那有機會享家庭樂?莫非這又是局長所講的洗滌心靈?

早前我們曾呼籲商場及食店開夜D,曇花一現,如今再次提早收工。原因當然是冇足夠生意,賺到的也不夠俾成本。

另外,亦有市民提過,繽紛是講整體、持續及真實的氣氛,現時市民經濟負擔愈來愈重,乜都講罰錢,好難開心。要有市民開心,才會繽紛,而並非有繽紛,就會自然開心。

希望政府明白縱使有一車車的旅遊巴來,但如果遊客祇是會到尖東海傍排隊打咭、到半島門口影相、到尖沙咀北京道附近買小熊曲奇,香港的旅遊業祇會停留在「賺唔到錢」的階段。賺唔到錢之餘,亦難以提升香港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