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關注虛擬資產平台廣告的規管問題。對於廣告規管,當局一直沿用舊有思維, 對於新興的宣傳手段似乎束手無策。對於金融KOL,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規管經驗都值得當局參考,例如立法禁止、要求KOL自我負責、要求KOL申報有無收受報酬等。期望當局檢討及加強該方面的監管,令年長者及無投資經驗人士,避免陷入金融廣告的陷阱。
另外,我認為當局公布可疑平台名單並不代表保障了投資者。有人士評論某可疑虛擬資產平台「一邊提供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率,一邊卻不受任何監管機構的監督」,這就是目前的現狀。請問當局,會否考慮要求一些可疑虛擬資產平台網站直接下架;或能否借鑒其他國家的做法,如承諾市民監管機構在24小時內對可疑網站進行偵查並向公眾公佈詳情。
當局銳意發展虛擬資產行業值得支持,但若無安全有效的監管,遑論穩健發展。希望當局全面完善規管機制,令虛擬資產行業更有序而健康地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