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的工作表示高度支持,儘管資源有限,學院仍成功舉辦多項內容豐富且意義深遠的會議、培訓及國際交流活動,積極促進香港本地律師與內地及海外機構的聯繫,並致力於推廣香港的法律制度,在國際舞台上搭建本地律師與全球法律專業人士的橋樑。會上,我提出以下幾項重點關注及建議:
一、建議學院在現有基礎上,考慮每年舉辦一次具標誌性和影響力的國際性法律會議,吸引全球頂尖法律專家參與。此舉不僅能顯著提升香港在國際法律界的地位,還可帶動相關經濟效益。例如,可參考瑞士蘇黎世每年舉辦的國際心理學大會,該會議吸引全球專家參與,成為業界矚目焦點。我相信憑藉學院的專業能力和香港的獨特優勢,定有實力打造具國際影響力的法律盛會。
二、建議學院善用有限資源,開拓一些長遠性的法律研究項目,聚焦新興領域如知識產權、人工智能、法律科技及國際調解等議題,進一步增強香港在國際法律領域的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