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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881903 - 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想買「無契樓」?睇真啲先!

根據現行法例規定,在樓宇買賣過程中,若需證明良好業權(Good Title),業主必須提交與該物業相關的契據正本,例如按揭契或樓契等。

所謂「無契樓」,是指因業主失踪導致契據無法查證,或因業主疏忽而遺失樓宇契據的情況。在此情況下,業主若欲進行樓宇買賣,通常會採取以下兩種做法:

(一)業主聲明:業主需在合約中明確列明無法提供契據,這當然也要視乎買家是否接受。

(二)宣誓:由最後見過契據的人進行宣誓,解釋遺失的因由。

對於買家而言,無論從何處得知心儀的樓盤並有意簽署臨時合約,務必仔細檢視合約中的條款,因為業主可能會在備註中註明「遺失契據」。此外,「無契樓」在拍賣市場上較為常見,建議買家在參與拍賣之前,需平衡相關風險,並聘請律師審查契據,否則一旦舉手認購拍賣物業,買家便已承擔相關的業權風險。

而作為律師,律師需向客戶明確指出買入「無契樓」的潛在風險:1)轉手的難度:該物業的市場流通性相對較低;2)下手買家可能質疑業權的合法性;3)銀行在處理相關按揭貸款時會採取更為嚴謹的態度。

由於每個個案的具體情況各異,難以一概而論。市民在進行任何樓宇買賣時,應交由律師謹慎處理所有契據,以最大程度保障買家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