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律政司的團隊在本屆政府的任期內已是第二次作出法律適應化的修改及整體上審視香港法律條文,檢查因條例過時而需要作出的改動。
對於律政司在本屆政府內積極帶頭做法律修改的相關工作,本人十分之支持和認同。
特別一提,對於本人在五月份其中一個法案委員會會議中提到為何運物局要再度刊憲才可將有關澳門英文串法的條文訂下生效日期,非常高興見到律政司的同事將意見認真處理,並聯絡不同部門的同事。最終律政司將會提出修正案,將有關澳門英文串法的條文改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有關修正案俾到一個確實的生效日期,亦顯示部門認真看待條文的修改及後續的行政工夫。
雖然是一個小的修訂,但足以看到律政司的團隊認真看待法案委員會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