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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明確立法用語 完善執行細節

在今日下午,我出席了《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並提出以下建議:

1.修訂法例將向未成年人提供超過19支傳統吸煙產品列為增責因素,惟此標準略顯僵化,需審慎檢討,因其他地區未有類似規定。非商業目的提供不多於19支僅罰款$3,000,惟「非商業目的」定義模糊,恐增加日後執法難度。

2.本例中「身份證」未有清晰定義,建議改為「身分證明文件」,以涵蓋非香港居民及遊客的護照等證件。

3.修例後衛生署署長具有為施行本章定額罰款條例而指明格式(如通知書、證明書)的權力,促請盡快制定模本格式後並提交委員會參考 。

4.附表10的指明添加劑過多,甚至有部份的水果、蔬菜萃取物。它們並非全然是新型添加劑,當中有少部份本身就存在於傳統吸煙產品,又或者添加於煙紙上。當局需要再度檢視附表10內的添加劑類型是否過於籠統與廣泛,需重新評估執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