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2025-05-30

《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

今天,《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在香港簽署,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超過80個國家,以及聯合國和約20個國際組織的高級別代表、政要以及國際知名專家齊聚香港。作為在香港法律界工作三十多年的法律人在現場見證這一歷史性時刻,我深感榮幸和激動。

調解作為《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和平解決國際爭端重要手段,是預防、管理和解決沖突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國際調解院根據當事方自願,可調解國家間、國家與他國投資者間以及國際商事爭議。國際調解院的成立,更是回應了各國求和平、促穩定、謀發展的共同關切,順應合作共贏的時代大勢。

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中國香港,堪稱香港法律界的一大盛事。這一重要舉措,一方面將吸引國際爭議各方及專業人士(包括調解員、律師等)匯聚香港開展調解工作,為香港法律專業人士帶來更多業務機會與國際交流合作的機遇,進而提升香港法律界的國際影響力;另一方面,更有助於強化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充分展現香港在國際調解領域的優勢與實力,推動香港國際交往合作邁向新台階。

香港的普通法體系、司法獨立性(如全球競爭力報告中司法獨立指數排名第四)及成熟的仲裁調解框架(如《香港仲裁條例》),為國際調解提供中立、高效的法治環境。「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使香港既能對接國際法律規則,又能融入中國「和合共生」的外交理念,是東西方法律文化的橋樑。

未來,我將持續關注國際調解院在香港的落地過程,希望有機會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助力其在香港的發展。深信香港定會緊握這一戰略機遇,在深化國際化發展的道路上穩步前行,持續鞏固其作為國際爭議解決樞紐的獨特地位,續寫國際爭議解決領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