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則同意政府優化購置處所模式並引入替換安排,希望能夠更有效運用政府資源。然而,我對政府產業署多年間只動用少量資金購置5個物業表示關注。特別是在疫情結束後,經濟放緩、街上空置鋪位增加的情況下,購置如此有限數量的物業,實在難以令公眾理解。希望當局能加強解說,向市民清晰交代相關工作的進展與安排。會上,我提出以下幾項問題:
一、當局引入替換安排重置現有設施的具體原則為何?是否已制定明確的時間表來推進相關工作?
二、當局文件中提到,現時許多福利設施(如安老院舍)因特定技術要求如高度限制等,而在選址上受到限制。請問當局,會否重新審視和檢討這些標準,以擴大選址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