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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立法會會議口頭質詢:打擊窺淫及偷拍私密部位的罪行

在今日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窺淫及偷拍私密部位的罪行」 提出口頭質詢及補充質詢。

有意見指出,雖然窺淫及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等刑事罪行於2021年正式生效,但隨着科技的迅速發展和智能設備的普及,在公共場所或私人空間偷拍他人私密部位的事件仍時有發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行生效至今,警方接獲多少宗有關該罪行的舉報,以及當中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的個案宗數為何;

(二)鑒於據悉,目前市場上供應的微型攝錄設備主要來自內地電商平台,政府有何措施防止市民從上述渠道購買的攝錄設備用於偷拍用途;及

(三) 會否提升公共場所的設計以防範偷拍的行為,並就此制訂防偷拍的建築及設計標準,例如在學校、商場等場所安裝反偷拍偵測儀器(例如紅外線掃描儀器),以及針對部分廁所和更衣室的分隔板設計漏洞進行改善工程?

感謝當局就以上質詢的詳細答覆,我另就此議題提出補充質詢:局方於2021年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新增了四項打擊窺淫相關行為的罪行,這些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顯著高於其他司法管轄區對於同類罪行所設定的兩年刑罰。然而,根據局方的回覆,自修例以來,特別是「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的案件數字卻持續上升。

在此背景下,請問局長,這是否反映了市民對於新法的意識薄弱?抑或是政府在宣傳教育方面的努力不足?亦或是法庭在判罰力度上存在不一致?局方在此方面的跟進工作又是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