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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今日,我出席《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討論推行電子駕駛執照的事宜。

我認為,市民如會擔心出現網絡故障或手機無電等突發情況而致使自身蒙受違法風險的話,相信不能驅使市民日後放心地只使用電子版的駕照。若政府花費逾千萬元開發系統,卻未能鼓勵市民使用電子化而達成「去紙化」的目標,這樣的開發實在是「大材小用」,也不見得能為市民提供多大的便利。

進一步而言,我認為「電子化」的目標是讓人們生活變得簡便,而多開發幾個手機應用程式並不等於實現「電子化」,以我的手機而言,已安裝很多與公營機構有關的應用程式:智方便、醫健通、香港出行易、啟德體育園……可謂不勝枚舉。我期望真正實現的「電子化」,是可以一卡在手,已能於本港暢快通行的便利,而非琳瑯滿目的手機應用程式。其實單以駕照而言,新加坡於2022年已可使用其Digital ID作駕照之用,不見得是多麼艱深困難的操作。

有關推行電子駕照,我於會上作以下提問:

第一、有關電子駕駛執照的每年維護成本是多少?

第二、部門多次強調希望實現全面電子化。我不禁想起,政府已推行電子報稅多年,時不今日,相信仍有不少市民仍然使用實體報稅表作報稅之用。請問部門是次推行電子駕照時,有否定下全面使用電子化的確切時間表?

第三、在實際操作時,司機倘若忘記密碼,甚至出現神智不清的情況下而未能出示電子駕照時,警方能否耐性、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