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計劃」旨在增加安老院舍的供應,初衷良好。但在執行過程中出現落差,檢討工作不足,使得計劃的實際成效未如理想。會議中,我希望通過以下幾項建議及關注,促請當局進一步完善政策,提升其執行效果:
一、現行做法將安老院用途限制寫入官批地契,令發展商缺乏靈活性,導致參與計劃意願降低,甚至影響項目整體發展進度。建議當局因應未來的社會及市場發展需求,考慮以短期豁免(Short Term Waiver)的形式代替永久更改地契,例如設置10年或20年的限制,減少對土地長期捆綁的影響,提高計劃的靈活性和吸引力。
二、現行的優化「鼓勵計劃」將於2026年12月完結,請問當局現行計劃完結後,其未來路向及延續性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