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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公司遷冊條例審議:阿歡的重點提醒

今早,立法會繼續審議《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此法案對於香港能否吸引優質企業,並成為更具競爭力的國際商業中心,具有重要意義。

在審議過程中,我特別提出以下幾點建議及關注:

1.⁠ ⁠國家安全優先,明確定義:公司註冊不只是商業考量,更應納入國家安全的審查。建議參考新加坡做法,在法例中明確規定,若公司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自當拒絕其遷冊。

2.⁠ ⁠原註冊地撤銷期限不宜過長: 目前擬議的120天撤銷原註冊地的期限過長,建議應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將該指明限期縮短至60天,以加速遷冊流程。

3.⁠ ⁠法例不應疊床架屋:公司法的修訂應避免繁瑣,建議當局參考其他司法地區的簡化法律條文及流程。

4.⁠ ⁠補充條文務必精簡,提升法律的易懂性。

5.⁠ ⁠公司定義應保持一致性:法案中出現「法人團體 (Body Corporate)」、「公司 (Company)」、「法人 (Corporation)」等多種公司定義,可能造成混淆,應統一用法以增強法律的明確性。

6.⁠ ⁠關注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拒絕註冊權力:建議法例中必須有更清晰的定義,並加入上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