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院舍康健服務人手短缺問題,不僅是社會福利問題,亦牽涉到醫療衛生界的挑戰。儘管透過增設「護理保健師」職級,在短期內或許能夠使院舍符合人手標準,但從長遠來看,有關措施能否真正解決人手短缺的問題,值得當局深入思考。會上,我就「院舍康健服務人手檢討結果及建議」提出以下幾項關注及問題:
一、報告預測院舍業在2029年底前潛在需要約220名「護理保健師」。請問當局,在當前院舍康健服務人手十分短缺的情況下,這一需求預測數字是否過於保守?未來,隨著人口老化及長期病患者的增加,對專業護理人員的需求勢必會上升,這一點是否得到充分考慮?
二、建議中的「護理保健師」職級,與現有的登記護士、保健員、護理員等職級之間的薪酬範圍有何具體區別?此外,「護理保健師」的職責範圍與現時的登記護士有何具體差異?
三、報告中提及,增設「護理保健師」職級將為保健員提供晉升的階梯。請問當局,長遠而言,上述措施能否真正促進院舍人手的增加或吸引更多新人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