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建造工程安全規管,首要任務是從源頭抓起,全力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細化各項規管條例。目前,本地建築工業意外屢見不鮮,承建商拖欠二判款項的情形也時有發生,加之建造業相關投標條款模糊不清,隱患叢生。當下,香港有多處公營房屋項目正如火如荼地推進,而政府重點打造的北部都會區更是需要海量工人投身其中。在此背景下,政府迫切需要編織出一張嚴密的建造工程安全法律網絡。具體而言,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現行的建築安全法規及標準,全方位涵蓋施工的各個環節與細節,此乃重中之重。對於新興的施工技術和工藝,如建築信息模擬(BIM)等在香港的推廣應用,必須及時制定配套的安全操作標準和規範。
內地建立了一套從中央到地方完備的建築安全監管機構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各地的分支機構職責明確,擁有清晰的執法權力和範圍,並且制定了一系列全面的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各級城市也因地制宜地出台了詳細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標準。以宿遷市為例,其出台的安全管理辦法著力加強對依法可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小零散”工程的安全管理,在保障行業安全的同時有效提升了生產效率。日本在建造工程安全規管方面同樣積累了值得借鑒的寶貴經驗,其擁有《勞動安全衛生法》《建築基准法》等完備的法規體系,以及《建築施工安全規程》等詳細的標準。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日本建造業積極擁抱先進技術,持續引入机器人施工、3D 打印等前沿科技,政府還對應用建築机器人的中小建築企業予以補貼,像钢筋綁紮和放線机器人等已被納入補貼目錄,這一舉措大幅提高了施工效率和質量,有效緩解了勞動力短缺的壓力。
香港土地資源稀缺,建築密度居於高位,這是其區別於其他地區的顯著特徵。相較於內地部分城市和日本一些地區,香港的建築工地空間更為狹窄。因此,香港在與世界接軌的進程中,務必秉持創新意識,打造契合自身實際的建造業制度。在借鑒其他地區先進管理經驗時,諸如材料堆放和設備停放的規範方面,香港需著力思考如何在有限空間內實現安全、高效的布局。比如,內地大型建築項目或許有寬敞的施工場地用於材料分區堆放,而香港則可能需借助多層堆放架或緊湊的存儲方式,且必須確保不影響消防安全和施工通道的暢通。需要強調的是,規管建造工程安全事關香港社會的方方面面,政府在期待建造業助力本地經濟增收的同時,務必平衡好全體建造業界的安全規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