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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讓心理健康問題「去污名化」

先前,我出席了MWYO青年辦公室與香港菁英會、黃俊碩議員辦事處等合辦的「在職青年精神健康素養與求助習慣」研究發布會。

社會上較少聚焦於在職青年精神健康的研究,是次研究主要評估在職精神健康素養,了解其自助習慣和能力,並在提升在職青年精神健康能力和建立多方合作支援制度等方面,提出九大建議,故此項研究實在頗富意義和實用性。

是次研究所得和建議,我不在此詳述。我關注在是次研究中,有受訪在職青年表示,本港整體的社會氣氛令精神健康議題成為禁忌,相關人士會被視為懦弱;也有非政府機構的代表表示,對於精神健康議題,雖然整體已較以往開放,但部分機構仍會認為是敏感的問題。

其實,精神健康與其他身體健康範疇無異,都是平常、能治療和需要關懷。我們不輕視,也不放大精神健康需要,只需要讓認為自己有需要接受精神健康治療或輔導的人,與其他病患一樣,敢於啟齒,坦然面對,接受適切的協助即可。

在職場上,僱主切忌作出「微型管理」,不需對有精神健康困擾的同事,作過於特別的安排,因為這樣反會對同事造成心理壓力。僱主應如履行《精神健康職場約章》一樣,倡導精神健康的重要性,以及為有精神困擾的同事創造包容的工作環境。

可惜的是,我的辦事處仍偶有接到不少與職場精神情況有關的求助。其中曾有於大機構任職、經歷多次流產的婦女,表示兩名上司一直明裏暗地勸退她,使她在工作上感到極大精神困擾,更令我感到心痛和扼腕的是,這兩名上司竟都是女性!面對此情況,現行的做法只能是向平機會投訴,事主也只能抱着最壞情況的心理預備,就是從此放棄在大型機構展拳腳的機會。

加強推廣《精神健康職場約章》

這樣的情況,實在值得我們反思,在職場的實際操作下,《精神健康職場約章》是否已發揮最大效用?研究中發現逾六成受訪在職青年不清楚其僱主有否簽署《精神健康職場約章》,也有僱主表示沒有留意相關資訊,顯示在推廣和實行《精神健康職場約章》上,社會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其實在世界上很多地方,早已把精神健康求助,當成普通的身體檢查看待,新加坡便一直致力實現心理健康問題「去污名化」。近年來,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已積極推展多項工作,支援患者之餘,亦努力普及和提升社會對精神健康的認知,對此我表示讚賞。我亦期望本港社會在支援在職青年精神健康,以至其他精神受困擾人士上繼續努力,逐步消除誤解,打造更強大的社會心理健康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