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價調整機制皆在平衡市民負擔能力及巴士公司的財務可持續性。政府作為專營巴士服務的督導者,有責任為巴士公司在不影響市民經濟負擔的前提下提供合理的利潤回報及經營環境,做到三贏局面,市民、政府及巴士公司也可三贏。
二、巴士公司屢次錄得虧損原因有二:一是鐵路系統的擴大令到巴士與鐵路競爭呈白熱化,二是未來人口結構出現轉變。若巴士公司虧幅持續擴大,將來或會陷入無人接手專營巴士業務的惡性循環。政府應適時檢討全港巴士路線的定線及服務範圍是否切合大眾出行需要。
三、票價調整機制方面,票價方程式主要由通脹及運輸業工資變動所組成。鑑於目前巴士業務出現較大浮動以及交通網絡不時改變,當局會否考慮引入「載客量調整因素」作為檢討票價調整的因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