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今次事件感到震驚,並予以強烈譴責。涉事疑犯的偏激行為不但無視法庭規則,更衝擊本港司法系統,挑戰法庭在不受任何干涉下審訊的權利。
我認同司法機構即日起在裁判法院實施安檢的決定,充分保障旁聽人士、庭警以及裁判官在審訊期間的人身安全。不過,我留意到庭警一般只配備警棍,而法庭聘請的保安似乎多為女性,未必能夠足以制止持有武器的人士。
參考中國內地的做法,法庭保安一般均配備防暴鋼叉及長盾牌以制服可疑人士。我建議司法機構應適時檢討法庭保安流程,包括男、女保安的人手比例是否恰當、加強庭警裝備、在法院外加設金屬探測器等,有效應對高度武力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