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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立法會會議:「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排解民生憂難」議案

二十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為香港指明了新的方向。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並健全其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的機制。這一系列表述,彰顯了中央對香港發展的高度重視和殷切希冀,也對香港提出了新的任務:如何最大化激發香港社會各界的改革潛力,尤其充分釋放基層社會的生產力和活力,加強社會凝聚力,形成香港社會氛圍和社會生產力的正向循環,這正是本人動議該議案的初衷。

本人動議的議案措辭中提到三個關鍵詞:改革、社會和凝聚力。積極科學、與時俱進的改革措施,能夠促進社會政治、經濟與文化等多方面高效發展,促進公眾和政府之間形成相互信任的關係,最終實現和諧社會;相對應的,社會良好的凝聚力亦對改革高效推進起到積極有力的作用,從而推動社會的進步,成功的改革離不開社會各階層的廣泛支持。因此,本議案的核心目的則是希望從改革、社會和凝聚力這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循環關係入手,希望與各位同事探討香港今後如何發展的更好。

本人提出這一主題,也是基於推動香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根據國內外不同地區的社會發展經驗,對應政治學理論中關於“社會資本”的理論:持續經濟發展是需要成熟的社會基建,這社會基建包括社會制度、規範和人際關係等,尤其基層社會更是形成這種社會基建的關鍵——社會基建不單影響經濟關係的質素,而且決定社會的凝聚力,從而使經濟活動可在有利社會及政治環境下持續發展。現代科學的社會發展需要包括公正的司法系統、專業的官僚體系、統治者的一定程度的責任性以及民間社會的自主性。尤其對香港當前的社會而言,民間基層社會的自主性和發展積極性,仍有空間激發。

更進一步,香港特區政府有義務構建起多元社會資本,尤其針對長期被生活壓力影響的香港基層市民群體,需要制定系統性解決問題的長遠策略。影響或者阻礙香港社會實現自我革新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錯綜複雜的民生問題。解決好民生問題也正是中央提出的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則之一,則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香港而言,這一原則實現的前提是我們需要改變舊視角——香港基層市民是香港實現改革成功的寶貴資本和財富,而不應成為社會的包袱。即是,本人在原議案措辭中提及的,在香港社會基層生活及社會福利方面排解民生憂難,則是期望政府通過解決民生問題,釋放基層市民勞動力和生產力。

以香港本地照顧者的處境為例,超老齡社會的到來意味著將有更多的勞動力不得不放下自己的工作,轉換身份回到家中“被動的”成為一名照顧者。目前政府出台不同的照顧者政策,雖然對於壓力之下的照顧者群體爭取了一定的喘息空間,但根本問題仍未能解決,意味著政府在社區支援層面的施政水平仍可以提升及發揮——也就是說,當我們用改革的眼光看待照顧者困境,應當跳出社會福利的單純視角,將政府施政觸角放在基層社區網絡中,審視我們的目標是希望解決一例或者兩例照顧者難題,還是希望通過在社區發揮政策力量,構建照顧者友好社區?社區是宏觀社會的縮影,良好社區氛圍的構建決定了宏觀社會的走向。

再以殘疾人士政策為例,社會凝聚力最薄弱環節的增強意味著其整體水平的提高。殘疾人無論是在就業率、就業質量、就業結構等方面都存在著很大差距,勢必要求政府成立系統性的兜底措施。對殘疾人就業困難對象提供就業援助, 能夠確保市場導向就業機制順利運行,從而實現全體勞動者公平就業,這亦是促進社會凝聚力的重要一環。對於基層民生問題的解決,更是香港改革發展“質”的體現。

最後,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希望本人此次動議的議案能夠豐富政府革新施政思路,審視香港當前處境,敢於採用新方法,摒棄不合時宜的舊觀念,衝破制約發展的舊框,讓各種發展活力充分迸發出來。全面深化改革不僅是經濟層面的任務,也是社會治理和政策研究的重要課題。香港社會需要在保持其獨特優勢的同時,通過政策創新和社會治理改進,解決基層生活和社會福利問題,從而增強社會的凝聚力和穩定性。改革、社會和凝聚力,三者不應單獨存在,而應相輔相成,形成良性循環。改革不僅是名詞亦是動詞,成功的改革促進社會各階層的融合和社會發展,而敢於改革的精神是政府收獲市民信任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