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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大廈工程費用分攤事宜應考慮周詳

今早,我出席《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我在會上就修例草案提出幾項關注及建議:

一、大廈工程費用分攤方面,當局表示會儘量跟隨文書,否則會採用合理基礎。不過,1990年代或以前的舊式大廈公契在攤分基礎方面較為混亂。另外,以往的消防指令大多針對舊式大廈,而當時的地政總署未有嚴格規管舊式大廈的公契條文制訂以至清晰度。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借助地區調解處理複雜的攤分爭議?

二、當局列出不同情景去解釋付款誰屬問題。請問當局,是否有足夠人手去處理攤分工程費用的問題?

三、至於「真誠購買人」,假如在未完成消防工程之前便轉手會否被視作「真誠購買人」?假如有人在消防工程完成之前或之後購入物業單位是否屬「真誠購買人」?當局是否有足夠的人手資源去區分上述不同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