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局提到現已全面檢視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隨著港人飼養寵物的比例持續上升,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政府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餐廳的規定過嚴,不少市民期望有關法例得以放寬。我留意到當局於今年二月宣布重新檢視有關法例,當局可否公布有關檢視工作的具體細節及進展?我期望當局參考不同地區的做法,就寵物友善、寵物檢疫政策上持開放態度。
二、當局提到會考慮遵修訂法律以更有效處理多項棘手環境衞生問題。隨著近年北上購物成風,不少港人會到深圳買菜,惟不少市民會攜帶未徹底煮熟的肉類及蛋類入境,對本港食安構成潛在威脅。請問當局,會否加強執法、巡查?如何有力堵截相關源頭?
三、防治鼠患方面,當局於今年9月起陸續將夜間防治鼠患流動隊增至60隊。請問當局,流動隊主要負責地區、人手編制為何?流動隊的人手開支會否產生額外的部門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