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香港市民,相信每個也希望政府財政回復收支平衡,問題是怎樣達至這個目標。當然我們可以開源及節流。今日我們審議的草案顯然是為了在香港內部開源,我曾經在法案委員會問過負責的官員,估計在新住宅累進差餉制度下,能為庫房每年帶來額外多少進賬,答案是每年約增加8億元的差餉收入。按政府估算2023 至24年,政府的赤字會有約1,000億元,增加的8億住宅差餉佔1000億赤字的0.8 %,1的%不夠。
雖然增加的差餉稅收並不顯著,但或許「山大斬埋有柴」。但斬這些柴是否斬得值得或是否能真正制造或提升社會公平,本人有個人的看法。
政府強調是次推出累進差餉是秉持「能者多付」的原則。對此,我有兩個問題:第一,何謂能者。第二,若以能者多付的原則,何以祇增加住宅的差餉。早前,政府作出薪俸稅標準稅率兩層制的時候,同樣以能者多付為由,年薪高於5,000,000須繳付較高的標準稅率16%。對於年薪高於5,000,000被稱為能者,我相信沒有人會不認同。
但在是次條例草案,每年550,000應課差餉租值以上的須繳付額外的差餉,即每月46,000左右的租值。手持值46,000月租單位自住的業主或租用40,000多元住宅單位的租客是否等同年薪5,000,000的能者?計累進差餉的時候,政府用550,000應課差餉租值作為能者的劃界,計薪俸稅的時候,就以年薪5,000,000作為能者的定義,我認為這一個能者的定義似乎十分飄忽。
近年住宅租金因種種原因節節上升,與樓價背道而馳。不少中產被迫「捱貴租」,一個將軍澳900呎的單位或者堅尼地城800呎的單位的租金也超過45,000元。住這類型的單位莫非就是政府眼中的能者?這一部分的市民是否就一定有能力在現有生活負擔上再加一個生活開支的啞鈴呢?若要加差餉的話,必然對於自住的,抑或租客的中產一群加重負擔,進一步推高住宅租金。
另外,隨著人口超老齡化,不少長者自住在這類單位,不少退休市民近月也有向我表達,近年百物騰貴,每月地租、差餉及管理費動輒五六千元,對他們造成龐大負擔。若加差餉的話,負擔將進一步增加。
按政府推算,受新稅制影響的單位祇佔私人住宅單位的1.9 %。以2022年的數字,私人住宅單位有1,662,000間,1.9 %即有31,500戶左右。加上物業的租金理應逐年遞增,配合通脹,每年亦有新住宅單位落成,受新累進差餉的單位數量必然會按年上升,影響的範圍不容忽視。況且增加了住宅單位的差餉,下一步會否增加非住宅的差餉呢?政府似乎未有表明。
在香港的現有稅制中,能者多付已是既定的原則,舉例在薪俸稅中,早已有不同稅階與標準稅率。今番推出累進住宅差餉,覆蓋自住及出租物業,涵蓋面廣,其實是將原有能者多付原則延伸,對香港求才若渴之際,是拉力還是推力,實在是見仁見智。
在2000年代,政府就稅制改革做過兩次公眾諮詢。在2007年就稅務改革的諮詢文件報告中,提及改革香港的稅制有多種方法,包括增設綠色稅、離港稅、奢侈品稅、累進利得稅、資產增值稅、利息稅,整體增加差銄等,當中並無提及差餉累進制。在討論是否以增加總體差餉時,文件指出並不可取,因為加差餉祇是在現有納稅人身上開刀,並無開拓新稅源,加上加差餉會較不穩定,隨樓市高低波動,亦會加重營運成本,影響經濟發展。在此時香港經濟較弱的時候,政府改變以前的想法及原則,向現有所謂的能者加稅,本人恕難認同。
增加稅收、稅務改革並不能過急,必須考慮周詳,增加收入之餘,又不能制造不公,或窒礙經濟發展及市民向上努力的動力。我明白政府急於增加稅收,但我們是否應該盡量保持稅制簡單,是否開拓新稅源才是上策?
鑑於以上的種種原因,本人未能支持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