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Healthy」的認識實在知之甚少。該公司是否有足夠財力支持營運?日後將會為顧客提供何種服務?日後分店和人手的安排如何?甚至是否含有隱藏收費?如此種種,暫時都難以獲悉。顧客有權利,也應當了解更詳盡的資訊以後,才作出審慎的申請決定。
而且,現時「Healthy」提供的「申請取代舒適堡提供剩餘服務同意書」也有不少可斟酌之處。一,同意書只有品牌名稱「Healthy」而無公司全名;二,列有「沒有提供取代Physical剩餘服務的義務」的條文;三,該同意書也是由舊會員單方面提交申請,條文卻全由「Healthy」制定;四,如「Healthy」在接受申請後與顧客再簽訂其他服務合約,箇中條款尚不可知。
此外,一般有關違約的民事索償,不外乎要求對方履行合約和賠償損失,顯然「舒適堡」難以履行原有合約。但若果舊會員簽署了「Healthy」提供的申請書並接受服務,可能會影響追討原來與舒適堡有關的損失。因此,舊會員必需三思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