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霸」多見於經濟不景時,也並不局限於高價樓宇的租賃。業主如遇上「租霸」,就可能面對追討法律費用昂貴、法律程序繁瑣耗時等難題,讓業主苦惱不已。以下是我於節目中提出應對和預防「租霸」的意見:
一、果斷行動減少損失
首先,我呼籲各位業主,如遇上租客已拖欠租金一至兩個月的情況,在勸喻催繳無果後,應果斷開展追討甚或收樓的程序,因法律程序也需進行一段時間,在避免損失擴大的前提下,迅速應對是應有舉措,切忌陷入「租霸」的拖字訣陷阱。
二、了解租客背景
除了善後補救的應對外,租出物業前,更應對租客背景有一定認識。部分業主會因不在港或事務繁忙等原因,而把物業交予地產代理處理租賃事宜,對於租客的背景不甚了解。我強烈建議各位業主,盡可能與地產代理一同會見租客,與租客有簡單交談和了解後,才作出租務的決定。(在買賣連租約的物業時也應留意!)
此外,業主也可要求租客出示充分的財務記錄,如入息、還款、以往的交租記錄等,對租客的財務狀況和信用有初步了解。(外國甚至會要求租客出示犯罪記錄等證明)
三、多收按金
有意見指現時市道非佳,多收按金或會影響租賃。其實現時本港部分較優質的物業,已非收取一般的「兩按一上」,而是收取相等於近半年的租金作按金,一些業主也會因應租客的背景調節按金的多寡,總之多收一點按金,也是對業主的多一份保障。
四、細心訂立租約
現時部分坊間買到的租約,甚至地產經紀使用的租約範本,多較簡略和涵蓋面不足,未能完善保障租賃雙方的權益,應採用條文較完善和仔細的租約。在此我也提出一個小建議:在租約上,添加業主可在租賃期內的適當時間,如一年內一至兩次到租出單位視察的條款,讓業主定期更新和了解單位的狀況。
五、加強教育和簡化法律程序
在法例的層面上,我認為現時有關租管方面的法律保障並非不足,惟執行上的優化仍是值得探討,例如能否縮短法律程序的時間。
此外,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有類似「credit bureau」的措施,讓業主查核租客的財務狀況如入息和債務甚至刑事記錄。我期望本港可在保障私隱的前提下提供類似的服務,更普遍地和便宜地讓業主查閱和得悉這些資訊,也是避免「租霸」出現的一途。
政府在租務方面也應盡其責任,多作教育工作,向租賃雙方教育和灌輸正確的法律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