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條例草案只是保障香港兒童權益的法律大網之一,我期待這是個好的開始,未來我們為下一代要做的還有更多。
《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是一條綜合條例草案,系統性的對法例作出多項雜項修訂。修訂涉及輕微、技術性及不具爭議內容,主要分為不含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訂及多項含有法律適應化的修訂。
政府提到《條例草案》不涵蓋公用設施工程的原因為業主開會需時以致難作有關決定,我認為局方說法較為表面。縱使業主立案法團遇上訴訟糾紛,法團仍可透過授權人員或成立小組等方式處理事宜。
期望政府切勿在有關問題上掉以輕心,或是僅以「限制發展」的思維來應對新興的出行方式和需求。當局反而要高瞻遠矚,對症下藥,令相關行業平衡發展,真正做到「香港出行易」,達至各方共贏。
我期望北大嶼海岸公園的成立,以及將會新設的「粵港中華白海豚海洋保護網絡平台」,能與內地的中華白海豚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帶來更多實質、具體的合作和措施,更良好地發揮保育的效能。